虽然历史上婚姻低龄化现象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汉代美女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更有《汉书·上官皇后传》载“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但对于婚姻的态度却是严肃的,甚至有时还是非人性的!
然而,时至今日,我们却是看到了这样的现象:“以前是大三、大四的学生办理结婚登记,现在连大一、大二的学生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不在少数。”仅据杭州市江干区(有一个高教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2008年大一、大二学生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有40多对(详见2月3日新华网浙江频道)。
按常理说,大一大二的学生也就在19岁、20岁间,此时的大学生还绝大多数没有(经济)自立能力,在眼下婚姻一切以经济为基础的现状之下,他们还为何要选择忙于登记结婚呢?是来自于自身某种需求而走上结婚之路,还是真正相爱到了需要开花结果——结婚的地步,还是迫于外界压力所为?或许有很多人会认为这是私事,他人无权干涉,更何况法律还允许大学生结婚。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大一大二学生结婚并不违背国家的法律精神。
但是,之所以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即是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出现了问题。而这种态度根源在于,我们把到底婚姻看作是什么了?是一种可以因为某种力量的促动就登记结婚,因为某种力量的促动又可以登记离婚的“玩过家家”呢,还是一种给对方的终身承诺?当然,我们现在来跟大一大二的学生说,婚姻是一种承诺——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因为很多他们的长辈,甚至是同龄人中的长者都很消极地看待婚姻问题。
据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03年)显示,早在2002年北京市的离婚总数就达到了38756对,当年户籍人口为1136.3万,粗离婚率达到6.82‰;当年的结婚对数为76136对,由此计算的离结率高达50.90%。也就是说,2002年在北京平均每天不到两对夫妻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婚。而我国近些年来的离婚率是有增无减,已经超过韩国、日本,和新加坡居于亚洲离婚率榜首。
这些虽然有人认为是婚姻自由的体现,是文明的一种进步。但无非是给那些不愿意承担婚姻义务的人找了个很好的解脱理由而已。正如法国哲学家罗曼·罗兰说的,“哦,自由,有多少罪恶打着你的名义!”表面上的文明有时就是一种罪恶,打着婚姻自由旗帜而“结了离,离了结”的人就是在“行罪恶之实”!
这种社会现象的普遍,也能造就出下一代这样的人,甚至更为恶劣。有道是“哪里有没有爱情的婚姻,哪里就有不结婚的爱情。”那么,反其道而行之,则会有人在没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步入婚姻。把婚姻当作一场儿戏!(肖隆平)
(责编:刘宝琴)
- 相关新闻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